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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林字〔2018〕27号
农工民主党云南省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金沙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金沙江流域七州(市)林业概况
我省金沙江流域七个州市(昆明市、曲靖市、昭通市、楚雄州、大理州、丽江市、迪庆州)生态类型丰富多样,自然景观壮丽秀美。森林覆盖率56.75%,森林面积1.47亿亩,占全省森林面积的43.2%,活立木蓄积量达7.38亿立方米,占全省活立木蓄积量的39%。区域内建有各类保护区99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0个,省级自然保护区16个,国家公园6个,国家森林公园17个,有效的保护了滇金丝猴、黑颈鹤和巧家五针松等一大批珍稀物种及其栖息地。区域内湿地面积28万公顷,建有国际重要湿地4处,国家湿地公园4处。
二、关于提案建议的答复意见
(一)关于"实施一批生态建设工程,为保护好流域生态环境创造条件"的建议。
2016年以来,我们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和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导向,紧紧围绕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金沙江流域生态统保护与修复为主线,实施一批林业重点生态工程,为保护好流域生态环境创造条件。
一是金沙江流域生态修复取得明显成效。2016年-2017年,金沙江流域地区深入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森林抚育、石漠化治理、湿地保护工程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启动实施了低效林改造、陡坡地生态治理、农村能源建设等具有云南特色的生态建设工程。流域内累计实施营造林825万亩,退耕还林和陡坡地生态治理185.52万亩,石漠化综合治理111.4万亩,天保工程29.5万亩,造林补贴30万亩、森林抚育107.2万亩、低效林改造30万亩、木本油料基地9.5万亩、木本油料提质增效49万亩、新建节柴改灶和太阳能热水器投资8639万元。目前,长江流域7个州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6.7%,这些项目实施,有力地支持了我省金沙江流域的生态治理与修复,为山区群众脱贫致富起到了促进作用。
二是湿地资源保护得到加强。法规政策系统不断完善,2014年1月《云南湿地保护条例》正式执行,标志我省湿地保护工作步入法治化轨道,2014年8月,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湿地保护工作的意见》,2015年,经省政府同意,全省湿地保护执法纳入了森林公安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范围。2017年12月,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湿地生态效益补偿,2016 -2017年,在财政部和国家林业局的支持下,我省获准在滇东北和滇西北2处高原湿地生态补偿试点项目,共安排补偿资金6000万元,其中:大山包国际重要湿地3500万元,纳帕海国际重要湿地2500万元。获批湿地保护与恢复重大项目2个,其中洱海源头湿地保护与恢复8810万元,大山包国家重要湿地保护与恢复3630万元。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项目的实施,使2. 06万亩湿地得到休养生息,退化湿地得到恢复,湿地生态服务功能得到加强。
(二)关于"完善生态建设机制,加大环境保护投入"的建议。
2016以来,认真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建设的各项要求,及时研究制定了长江经济带云南省森林和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恢复规划。
一是加大投入保障力度。以扩空间、争盘子、优结构、补短板、促改革、强基础为原则,在经济下行、财政收入增速放缓的不力形势下,调整优化投资草案,主动对接国家林业局,积极协调省级财政,及早谋划应对,确保了国家和省级林业投入落实到位。2016-2017年,落实中央和省级投资178.12亿元,投资额从2015年76.4亿元,增长到2017年92.57亿元,2年间,林业投资年均增长21%,其中长江流域(7个州市)共落实中央和省级林业投资75.74亿元。同时,大力推进林业投融资机制创新,研究出台了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林业建设的政策措施,建立了林业政策性贷款项目和林业PPP示范项目清单。落实林业政策性贷款项目18个,开放性政策性银行贷款审批规模90.7亿元,已发放贷款28.84亿。其中,长江流域(7个州市)项目7个,审批贷款规模34.8亿元,发放贷款15亿元,为长江流域现代林业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建立公益林补偿机制。努力探索实践,全面推进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我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从2004年启动时的1600万亩扩大到现在的13207万亩,补偿标准从每年每亩5元,提高到国有权属每年每亩10元、集体(个人)权属每年每亩15元。补偿资金从启动时每年8000多万元增加到现在的18.5亿元,基本形成了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但将地方公益林纳入国家补助范围难于实现,主要是这些公益林标准达不到国家级公益林的区划界定标准,同时不符合按事权等级分解负责和管理原则,目前,我省省级公益林补偿标准已实现与国家同步,并会随着财力的增强逐步提高。
三是加大森林抚育投入。森林抚育是2009年国家启动的一项促进林业发展方式转变、提高森林质量和林地生产力的一项项目措施。森林抚育对象为中幼林。抚育范围主要是天保工程区国有林和非天保工程区国有林以及集体(个人)公益林。补助标准为天保工程区120元/亩,非天保工程区100元/亩。每年大概可以争取天保区137万亩,非天保区130万亩左右,总投资大概2.7亿元左右。经过几年的抚育,全省符合条件且具体交通条件的国有林和集体公益林基本抚育,但大量天保区集体林和非天保区集体商品林尚未纳入抚育范围。下步我们将继续向国家汇报,争取扩大范围和提标。
四是加大自然保护区投入。管理体制不顺一直是制约我省自然保护区发展的瓶颈问题。我厅多次向省委、省政府、省人大和省政协领导汇报,多次组织省政府研究室、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委编办等省级部门开展自然保护区管理与建设的调研,并与省委编办、省财政厅合作开展了"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研究"等课题。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云南省编委出台了《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对全省林业部门管理的自然保护区的管理责权界定、管理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核定、经费保障等作出明确规定,明确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分别为正处级和副处级,人员经费由省财政统一供给;州市和县级自然保护区为科级。2015年底,省编委逐一批复了全省林业系统管理的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机构和编制,新增了44个处级管理机构,1425个省级编制,自然保护区体制长期不顺的难题得到突破性解决。"十二五"期间,全省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累计投资23389万元。其中,中央下达我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9个,投资11559万元;中央、省级财政分别安排资金10080万元、1750万元,实施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项目102个,开展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项目36个。"十三五"期间,中央共落实基础设施建设投资5058万元,地方配套1260万元。
(三)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强化面源污染治理"的建议。
自2008年国家实行"以奖促治"政策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环保、农业部门高度重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以实施"七彩云南保护行动"和新农村建设为契机,与省级相关部门和州市政府密切配合和共同不懈的努力探索,通过坚持试点示范,辐射周边,做到"抓点、带线、促面",着力解决农村最突出的环境问题,我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获得中央专项资金12.79亿元,投入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2.08亿元,实施了1388个村庄的环境综合整治试点示范。在工作推进中,农村生活污水主要结合农村现状,因地制宜通过分散、集中及接入城镇污水管网统一处理三种模式处理,通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238套,配套收集管网309千米。建成了一批环境整洁、生态良好、生产进步的美丽宜居乡村。全省上下不断总结、探索、推广了一批适合我省广大农村的环境整治技术和运管方式,为全省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提供了较好的技术支持。下阶段,一是认真落实2018-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持续推进城乡"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和村庄"七改三清"行动,实现全省乡镇镇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乡镇镇区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65%,国家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示范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开展"云南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以昆明为重点,积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二是制定实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区建设。实施化肥农药施用零增长行动,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利用和替代利用,加大测土配方施肥推广力度。
立足金沙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贵委提出的工作建议,对推动我省金沙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和促进作用。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积极采纳相关建议。感谢贵委长期以来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28365365.com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