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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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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技术规程;负责森林采伐限额的编制、监督和管理;组织指导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价,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地、林权有关管理工作;承办对征占用林地的审核工作;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按照职责分工指导、管理农村能源建设工作;指导木材检查和林政稽查工作;负责林业分类经营管理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负责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监管。
处 长:李承胜 联系电话:0871-65011318
副处长:罗彦平 联系电话:0871-65011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