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版
】
发布时间:2013-11-28
点击次数: 次
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殖、栖息地恢复发展;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及其专用标识、疫源疫病监测;研究提出国家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的调整建议,负责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拟订本省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出口;承担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国家公园的规划、管理和监督;负责全省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组织协调林业有关国际公约履行,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国际合作项目;按照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管理工作。
处 长:钟明川 联系电话:0871-65011438
副处长:杨 芳 联系电话:0871-65011439
副处长:李 鹏 联系电话:0871-65011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