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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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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驻省林业厅纪检组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监督检查省林业厅机关各部门及所属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省委、省政府决定、命令的情况。监督检查省林业厅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任用条例,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
2.按照省纪委的要求,初步核实省林业厅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参与调查省林业厅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调查省林业厅处级及以下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按规定权限,对违反党纪、政纪的党员作出处理。
3.协助省林业厅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省林业厅及所属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受理对省林业厅党组织、党员的检举、控告,受理省林业厅党员不服处分的申诉。
5.对省林业厅所属系统的纪检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6.承办省纪委交办的任务。
刘 军:纪检组副组长 联系电话:0871-65011416
彭 骥:纪检组副组长 联系电话:0871-65011416
朱 瑾:正处级纪检监察员 联系电话:0871-65011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