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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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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国家退耕还林方针政策,负责全省退耕还林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研究拟定全省退耕还林政策法规、管理办法、建设标准、技术规程等;组织编制退耕还林工程规划、年度实施方案,拟定退耕还林年度计划任务,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年度计划下达、实施方案审批等;指导州(市)退耕还林工程规划、实施方案、县级作业设计的编制和审查;对全省退耕还林工程进行督促、检查、指导,负责组织实施全省退耕还林目标责任制考评、检查验收、政策兑现等工作;负责全省退耕还林效益监测、科技推广示范、档案管理、宣传及技术培训;负责全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林业项目实施、检查验收等工作的组织、督促和指导;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主 任:董德昆 联系电话:0871-65011454
副主任:李山南 联系电话:0871-65011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