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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汇集力量加快推进森林城市创建

设置字体大小:【 】 【打印】 【页面调色版  发布时间:2018-05-29 点击次数:


内容简介:保山汇集力量加快推进森林城市创建

自2017年以来,全市上下贯彻执行市委政府决策部署,统筹生态建设先后启动了腾冲、昌宁、龙陵、隆阳国家(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朝着改善人居生态环境的目标,着力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汇集力量加快推进国家(省级)森林城市建设。

一是定盘子,市委政府高位推动。市四次党代会报告明确提出创建国家(省级)森林城市,市委四届二次、三次全会、全市历次人代会政府工作报告均把创建国家(省级)森林城市列为报告内容。市委政府于2017年10月在青华海东湖召开全市国家(省级)湿地公园和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现场会,会上安排部署了国家(省级)湿地公园和森林城市创建工作,要求全市2020年末完成五县(市、区)国家(省级)森林城市创建申报工作和腾冲2年创建期满2020年实现"国家森林城市"挂牌,全市各县(市、区)创建省级森林城市挂牌后按照国家林业局申报国家森林城市的城市所辖县(市、区)必须是省级及以上森林城市的条件举全市之力申报创建保山市国家森林城市,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会后市委政府主要领导对会议精神落实情况进行了调研和指导。

二是抓落实,县级党委政府积极行动。申报创建国家(省级)森林城市的县(市、区)及时组建了领导机构,安排了相应的申报工作经费,完成了创建工作方案编制,主动上报创建请示,腾冲于2017年6月获国家林业局备案,昌宁、龙陵于2018年4月获省林业厅备案,隆阳正在加紧申报,力争年内获省林业厅备案通过并着手总规编制。腾冲编制完成了《腾冲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总体规划》并于2017年12月27日通过国家林业局评审,规划单位结合评审专家组意见完成了《云南省腾冲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7-2026 年)》完善并通过省林业厅上报国家林业局备案。2018年5月腾冲市委政府下发《腾冲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任务分解方案》,标志着腾冲转入创建阶段。昌宁县、龙陵县在获省级备案后已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了总规编制单位,目前加紧推进总规编制。

三是当后盾,省林业厅支持促动。省林业厅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听取保山各县(市、区)申报创建国家(省级)森林城市工作汇报,就腾冲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率腾冲市委主要领导和保山市林业局主要领导前往国家林业局作专题汇报,腾冲市申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在国家林业局已经关门拒收申报材料的情况下仍然收取了申报材料并获备案通过,之后主动帮助协调总规编制单位,并就腾冲总规编制提出思路和方向,同时给予总规评审工作各项支持。在省级森林城市的申报创建中省林业厅又给予大力支持,省林业厅主要领导听取保山市申报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工作汇报,并于3月底到保山调研,分管领导对保山创建省级森林城市亲自过问,安排相关处室到保山指导申报创建工作,同时帮助协调和推荐有实力的规划编制单位。

四是重业务,市县两级林业部门上下联动。依据国家(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办法提出了创建要求,明确申报国家(省级)森林城市主体是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先组建领导机构和办公室,接着编制创建工作方案,提出创建申请逐级上报,获国家(省级)备案后编制总体规划,总规完成由国家(省级)专家评审,评审通过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2年创建期满可申请考评,考评合格授牌,不合格则往后顺延。指导开展国家(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工作,于2017年3月召开会议安排全市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明确2017年率先启动腾冲申报国家森林城市并通过国家林业局备案,2018年启动、隆阳、昌宁、龙陵申报省级森林城市并通过省林业厅备案,2019年启动施甸省级森林城市申报工作并力争通过省林业厅备案,会后及时组织各县(市、区)林业局到普洱市、临沧市考察国家森林城市和省级森林县城创建的经验做法,同时在创建过程中及时协调腾冲市委政府、隆阳区委政府、昌宁县委政府、龙陵县委政府成立了国家(省级)森林城市创建领导机构,分别指导腾冲市、隆阳区、昌宁县、龙陵县制定了创建国家(省级)森林城市工作方案,撰写腾冲市、昌宁县、龙陵县、隆阳区创建国家(省级)森林城市请示逐级上报,除隆阳区外已全部获国家(省级)备案通过,在创建申报获备案通过后帮助咨询和协调规划单位开展总规编制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专家汇报腾冲总规编制进展情况,听取专家意见并及时修改完善,腾冲总规顺利通过评审。在腾冲总规修改完善上报国家林业局后主动对接腾冲市委政府分解工作任务,力促腾冲尽快转入创建阶段,并抽调腾冲创森办人员到昌宁、龙陵、隆阳交流经验做法和指导创建工作。同时2017年以来整合林业保护项目经费1.26亿元、生态补偿项目资金1.67亿元、植被恢复项目资金1.32亿元,向上争取到中央、省林业各类专项发展资金4.52亿元,拉动外来投资2.31亿元,集中力量推进"森林保山"建设,完成了退耕还林还草17.85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12.7万亩,封山育林425万亩,发展经济林178万亩,实现了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目标,为全市创建国家(省级)森林城市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保山市林业局 | 作者:付湘平 | 栏目编辑:李姣 | 栏目审核: 陈元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