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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旅游为七彩云南增光添彩

设置字体大小:【 】 【打印】 【页面调色版  发布时间:2015-08-19 点击次数:


 

森林旅游是指利用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等资源与环境开展的森林观光、休闲度假、科普教育、文化体验、康体养生等旅游活动。森林旅游可以让游人置身于相对古朴、原始的自然环境,尽情观赏和享受旖旎的自然风光和野生动植物,在领略大自然神韵的同时,提高生态保护意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云南山地和高原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的94%,生态环境保护得好坏,直接影响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发展森林旅游,不仅是社会发展的需要,还将逐步改变人们对森林资源的消费观念、消费习惯和消费结构,对合理配置森林资源,优化产业结构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也是实现旅游二次创业和旅游产业提质增效的切入点和突破口。省委、省政府在《关于加速林业发展的决定》中,把森林旅游列为林业九大产业之一,对发展森林旅游产业高度重视,为云南森林旅游产业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森林旅游资源优势明显

云南林业资源丰富,类型多样,森林环境原始,湿地资源珍贵,物种多样性极为丰富,造就了多姿多彩的自然景观,孕育了丰富的森林旅游资源,为森林旅游的发展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景观基础。全省林业用地面积2501万公顷,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64.6%;森林面积占林地面积的77.4%,占全国森林面积的近1/10,居全国第三位,森林覆盖率达54.64%8公顷以上的湿地面积约56.3万公顷,其中自然湿地面积39.2万公顷。森林和湿地交错分布,形成了云南独特的森林-湿地复合生态系统,共同造就了云南壮美秀丽的自然景观。森林中珍稀物种种类和数量占全国的1/2以上,其富集程度居全国首位。全省分布有高等植物18000余种,占全国总数的53.9%陆生野生脊椎动物1400余种,占全国总数的52.8%;湿地鸟类162种,占全国湿地鸟类种类的70.13%。丰富的物种资源是云南各类资源中最多、最有比较优势的可再生自然资源,是云南地理位置和地貌形态共同作用下的"天赐"财富。云南省森林旅游资源集中分布在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湿地公园、植物园、动物园、国营林场等区域,可依据《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 18972-2003)划分为7主类、15亚类、64基本类型,并具有如下突出特点:

(一)资源类型多样

多样的森林植被类型造就了丰富多彩的森林旅游资源类型。在我国以气候带划分的5种森林景观类型中,云南分布有亚热带常绿阔叶林景观、热带雨林季雨林景观和青藏高原高寒森林植被景观3种,其中以原始林和天然次生林景观为主,类型多样,并包含十分丰富的野生动植物物种和众多珍稀濒危保护种类。此外,还有以典型地质构造、生物化石点等为代表的地文景观,点缀于森林中的河流、瀑布、湖泊等为代表的水文景观,以云海、朝晖、夕阳等为代表的天象景观,以民族文化、特色林产品为代表的人文景观,构成了各类森林旅游活动和多种森林旅游产品开发的资源基础。

(二)资源特色各异

云南地域广阔,地理环境复杂,不同地区的森林旅游资源特色迥异,为丰富森林旅游产品、增加游客旅游体验提供了有利条件。如,滇西北拥有独特险峻的雪山冰川、神山圣地和复杂的地质地貌,该区域也是亚洲生物多样性分化最复杂和特有类群最多、世界民族文化最富集的地区之一;滇西、滇西南则以热带雨林、季雨林和亚洲象、热带亚热带大型鸟类、古茶园、古茶树等珍稀动植物为主要特色;滇东、滇东南则拥有典型的喀斯特地貌类型,地洞怪异、岩石嶙峋、地下溶洞、地下河流遍布。

(三)森林文化与民族文化交相辉映

云南是中国民族种类最多的省份,在25个少数民族中,云南特有的民族有15个,由于历史进程和所处地理环境的差异,森林文化与民族文化资源紧密结合,形成了多元的民族文化,构成了云南独具特色的人文与自然相融合的景观。云南的25个少数民族大多居住在山区、林区,世代与森林、湿地为伴,和谐共处,在森林生态景观富集地区形成了独特的资源保护和利用的方式,如著名的哈尼梯田、傣族农耕文化等。

(四)开发潜力巨大

云南森林旅游资源极为丰富,虽然已经打造出西双版纳、玉龙雪山、普达措等众多的森林旅游品牌,但还有大量高品质、高品位的森林旅游资源分布在交通闭塞、经济发育程度低的边远地区,诸多森林旅游资源富集区尚处于待开发的处女地状态,保留了大量古老濒危和特有的野生生物类群,成为许多生物的避难所,具有浓厚的神秘色彩。森林旅游资源存量巨大,开发价值极高,开发潜力巨大,是云南森林旅游走出省门、国门的品牌,也是壮大森林旅游产业和"建成亚洲最著名的生态旅游目的地"的重要支撑。

•二、森林旅游发展措施得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

   为切实加强云南省森林旅游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推动森林旅游发展的长效机制,助推云南旅游"二次创业",省林业厅与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就加强部门合作,共同推进云南森林旅游工作进行了协商和沟通,并成立了"云南省森林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建立联合调研、联合编制规划、联合起草加快发展森林旅游意见、联合推动森林旅游发展的有效机制,合力推进森林旅游的健康发展。近年来,省林业厅、旅发委、省政策研究室等相关部门不断强化协作,对普洱市、西双版纳州、临沧市、丽江市、迪庆州、红河州等地的森林旅游情况进行了联合调研,为其森林旅游发展提供政策建议和资金支持。

•(二)做好科考和规划,合理利用资源

掌握各类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集中分布区域的旅游资源价值及其景观特点是科学开展旅游的基础。2003年以来,省林业厅组织完成了全省湿地资源、野生动物、野生植物和森林风景资源的调查,开展了36个自然保护区资源本底调查或补充调查。根据科学考察成果,结合当地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资源利用方式,完成了全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国家湿地公园、27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和4个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编制(含修编),并启动了11个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为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奠定了基础。在保护区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大山包、西双版纳、大围山、永德大雪山、白马雪山、高黎贡山、南滚河和哀牢山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编制了生态旅游规划,划定了旅游小区,依法开展了森林旅游活动。2014年,省林业厅启动了《云南省森林旅游发展规划》的修编工作,用于指导全省森林旅游工作的开展。

    (三)完善法规和标准体系,推进示范建设

    全省已制定《森林旅游示范区评定规程》、《国家公园总体规划技术规程》、《国家公园 资源调查与评价技术规程》等技术标准,正在制定《云南省国家公园管理条例》等法规。此外,普达措、丽江老君山等国家公园,白马雪山、西双版纳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已实现"一园一法"、"一区一法",高黎贡山国家公园也发布了自己的生态旅游景区建设标准。在各项法规、标准的指导下,全省开展了森林旅游示范景区创建等试点示范工作,充分发挥优秀森林旅游单位的示范带动作用。如,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开展了生态教育体验基地建设和生态教育小径的试点建设,通过设计和制作针对中小学生和游客的解说产品,增强旅游活动的科学性、知识性和趣味性,提高吸引游客参与和互动的能力,取得了良好效果。

(四)结合自然保护工作,创建森林旅游品牌

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代表的一批保护地通过建立科研平台,吸引国内外科学家到保护地开展研究,再通过研究成果的发表,或将研究成果运用于科普宣教,在提升保护地管理水平的同时,也极大提升了云南保护地的知名度,树立了云南自然保护的社会形象,吸引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近年来,黑颈鹤、滇金丝猴、亚洲象、黑长臂猿、中甸重唇鱼、华盖木、望天树、巧家五针松等物种在研究监测方面取得重大突破,成为吸引游客的明星物种;"中国红嘴鸥之乡"、"中国黑颈鹤之乡"、"中国黑长臂猿之乡"、"中国白眉长臂猿之乡"等成为昆明、昭通、景东、保山等地森林旅游发展的重要宣传口号和旅游品牌。西双版纳野象谷景区入选《环球时报》评出的"中国50个最值得外国人去的地方";白马雪山的森林和梅里雪山分别入选中国国家地理杂志评出的"中国最美十大森林"和"中国最美十大名山";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荣膺《时尚旅游》首届自然遗产保护奖;西双版纳国家森林公园被国家林业局评为"30个最有影响力森林公园"之一;高黎贡山常绿阔叶林、白马雪山高山杜鹃林、西双版纳热带雨林入选《森林与人类》评出的"中国最美森林";红河哈尼梯田国家湿地公园被中央电视台"美丽中国.湿地行"评为十大"魅力湿地"之一;西双版纳、高黎贡山、白马雪山、大山包黑颈鹤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磨盘山、太阳河等国家森林公园、普者黑国家湿地公园等纷纷荣获"中国最具网络人气最美森林旅游景区、最佳秋色观赏地、最佳野生鸟类观赏地、最佳温泉度假地"等荣誉称号。

(五)多渠道筹集资金,提升森林旅游品质

一是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投入。2003年至今,国家投入近3亿元资金用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部分湿地自然保护区保护、科普、宣教基础设施建设,全省森林旅游景区科普宣教严重滞后的局面得以改善。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结合亚洲象繁育基地建设和国际、国内研究监测项目,打造了大象表演等金牌旅游项目;大山包、碧塔海、纳帕海、拉市海、泸沽湖等保护区结合湿地保护工程,开发了特色科普旅游产品。2008年至今,国家林业局先后下达西双版纳、来凤山、宝台山、磨盘山、龙泉国家森林公园生态文化林建设资金800余万元,为公园景观营造、环境优化提供了保障。二是积极争取省级部门支持,通过与省发改委、旅发委等部门的合作,落实西双版纳、丽江老君山、梅里雪山、普洱和南滚河等国家公园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各1000万元;丽江老君山、梅里雪山、哀牢山、宝台山、南滚河等国家公园、国家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的文化和自然遗产地保护设施建设资金9000多万元。三是积极引进社会投资。在国家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各森林公园、国家公园、湿地公园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在森林旅游景区建设、旅游旅游产品开发、森林旅游市场拓展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2014年,全省国家公园、森林公园分别吸引社会投资12344.66621万元。

    (六)加快建设步伐,规范管理秩序

随着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地位的日益突出、人们旅游需求的日益旺盛,以及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对森林旅游工作的日益重视,全省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各类保护地在编制规划的时候都将如何合理利用森林旅游资源作为重要内容予以考虑。2011年,全省新增普者黑喀斯特、普洱五湖2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单位;2013年,新增鹤庆东草海、盈江蒙自长桥海3处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和会泽金钟山省级森林公园;2014年,云南又积极申报了石屏异龙湖等4处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单位和澜沧江古茶树国家森林公园,全省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富集的森林、湿地、动植物、人文等景观资源正在森林旅游产业发展过程中得到充分展示和合理利用。为规范森林旅游秩序,强化行业管理职责,省林业厅在全省范围内连续开展森林公园监督检查,发布了《28365365.com关于加强全省森林公园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云林保护〔201354号),各级林业、旅游部门也都重点加强了黄金周期间的旅游安全和市场秩序监管。

(七)严格执法,保证景观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坚持"以打促防,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积极组织以保护资源为目的的"南方二号行动"、"绿色行动"、"天保行动"、"猎鹰行动"、"春雷行动"、"绿盾行动"、"飞鹰行动"等一系列严打专项斗争,严厉打击了破坏野生动植物和保护地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侦破了一批大案、要案,严惩了破坏资源的犯罪行为。同时,集中清理整顿非法交易市场和违法交易,特别是在主要森林旅游景区,取缔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严厉打击非法采集,保证国家物种安全,履行国际公约,净化了旅游环境,在国际上树立了云南重视自然保护和规范旅游经营秩序的良好形象,为云南持续不断地吸引海内外游客做出了贡献。

三、森林旅游体系初步形成

以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湿地公园为主体,以各类动、植物园、国营林场为辅助,云南省的森林旅游体系已初步形成。

(一)森林公园

1988年兴建第一个森林公园--畹町森林公园以来,省林业厅十分重视森林公园建设。19929月国家林业部在辽宁大连召开"全国森林公园建设会议"后,省林业厅加快了森林公园建设步伐,报国家林业局批准建立了金殿、来凤山、磨盘山、龙泉、东山、清华洞、巍山等7个国家级森林公园。与此同时,省人民政府批建了一批省级森林公园,森林旅游活动迅速在全省各级森林公园中开展起来。截止2014年底,全省已建27个国家级森林公园和14个省级森林公园,森林公园总面积达15.17万公顷,其中:国家级森林公园面积达11.26万公顷,省级森林公园面积达3.9万公顷,形成了西双版纳、磨盘山、来凤山、宝台山等一批保护与开发成效显著的森林旅游景区。2014年,全省森林公园共接待游客1037.8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23700.38万元。

 (二)自然保护区

自然保护区是全省高级别森林旅游资源分布最为集中的区域,依托西双版纳、碧塔海、玉龙雪山、泸沽湖等自然保护区开展的森林旅游不仅是全省旅游业的重要支柱,也已成为享誉国内外的森林旅游品牌。截至2013年底,云南省已建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157个,总面积282.53万公顷,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个,总面积150.96万公顷;省级自然保护区38个,总面积67.32万公顷。在全省自然保护区中,已开展森林旅游的自然保护区有38个,其中国家级11个,省级15个,州(市)、县级12个,总面积为555018.58hm2,开展的旅游活动主要有景观游览、科学考察、科普教育、民俗体验、郊野游憩等。2013年,全省自然保护区共接待游客1222.09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14.04亿元。

(三)国家公园

国家公园是云南在探索新型保护地模式方面的重要突破,其以保护具有国家或国际重要意义的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及其景观为目的,兼有科研、教育、游憩和社区发展等功能2006年,云南省率先在全国提出建设国家公园的发展战略构想。20086月,国家林业局批准云南省成为中国国家公园建设的试点省。截止2014年底,省政府已批复建立普达措、丽江老君山、西双版纳、梅里雪山、普洱、高黎贡山、南滚河、大围山等8个国家公园,总面积76.39万公顷。经过6年多的试点建设,国家公园这种新型保护地模式逐步体现出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并举的特色,在"有效保护、有限利用"的原则指导下,各国家公园通过游憩活动的开展为公众提供了高品质的森林旅游体验,普达措、丽江老君山、梅里雪山等也已成为脍炙人口的国际知名森林旅游地。2014年,各国家公园共接待游客502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5.5亿元。

    四、森林旅游产业成效突出   

发挥林业资源优势,以森林、湿地、野生动植物等特色资源为依托,开展以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湿地公园、动物园、植物园、国营林场等为载体的森林旅游,发展森林生态观光、野生动植物科考、森林休闲度假、森林探险、森林科考科普和生态旅游村等特色旅游产品,是云南森林资源利用的重要方式和林业产业发展的重要方向。2014年,全省共接待森林旅游游客3314.61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50.25亿元,直接带动其他产业产值38.12亿元,与2009年相比,增长率分别达到148%443%275%。森林旅游已经并将继续在满足国民精神文化需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区域经济发展、促进林农就业增收、推动生态文化传播、促进旅游提质增效等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 保护成效

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国家公园和湿地公园构成了全省自然资源保护和管理的主要保护地体系。这些保护地模式强调"保护优先、合理利用",在保护好生物多样性资源的前提下,适度开发景观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多年来的实践证明,森林旅游是一种低消耗、高回报的资源利用方式,随着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国家公园、湿地公园的建设和发展,全省105种森林生态类型和近85%的珍稀野生动植物物种资源得到了有效保存和保护。

(二)教育成效

保护地森林旅游活动的开展,可以通过游客中心的影视展播和图片展览、解说系统的讲解与展示、设计巧妙的生态体验活动,增加公众对壮美河山的了解和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理解,起到建设生态文明,弘扬和传播生态文化的重要作用。2013年,全省自然保护区游客中心访问人数达416.12万人次,共开展夏、冬令营18次,参与人数1967人,开展大型宣传活动(参与人数超过100人)366次,受众人数50.83万人。

(三)经济带动成效

一些知名度较高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国家公园和湿地公园已逐渐成为广大城镇居民周末度假、休憩、森林旅游的理想场所。森林生态旅游业的发展,为地方经济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依托森林旅游,西双版纳州、丽江市旅游收入均占到地方财政收入的50%以上,西双版纳、玉龙雪山、泸沽湖、拉市海等自然保护区的森林生态旅游已成为当地旅游业的支柱。在迪庆州,普达措国家公园、纳帕海省级自然保护区的森林和湿地景观资源,与当地民族宗教文化风情有机结合,已成为香格里拉旅游业的核心。

(四)社区发展成效

森林生态旅游业的发展,吸引了大量的国内外游客,从而带动了周边地区的经济发展,促进了当地村社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各国家公园建立后,678户社区群众参与了国家公园的土特产销售、工艺品销售、马队运输、食宿接待等近十项经营活动,国家公园为社区群众提供了巡护、环境维护、导览等工作岗位共1169个,为所在地社区铺设公路15.784km,为21个村修建了饮用水工程,建立了16个项目示范村,使社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有效改善。已建国家公园2014年发放社区工作人员的工资总数达3493.67万元。

(五)旅游提质增效成效

云南省以各类自然保护地为载体,开展了大量的资源调查和科学研究,并将生态文化与科学研究成果融入森林旅游之中,不仅在短期内以较低的宣传成本打造出一流的旅游品牌,而且在提升旅游的文化内涵和品质方面奠定了坚实基础。如热带雨林、中山湿性常绿阔叶林等典型生态系统的研究、滇金丝猴、长臂猿、黑颈鹤、亚洲象等大量野生动物的研究和监测成果,使云南的旅游品牌达到国际水平,研究和监测成果让游客在欣赏到大自然美丽景观的同时,了解到相关的科学、文化知识,满足了人们了解大自然的神奇和奥秘的欲望需求,唤醒了公众自学热爱大自然的意识。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张一群 | 作者:张一群 | 栏目编辑:张一群 | 栏目审核: 李承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