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版 】 发布时间:2016-07-11 点击次数: 次
按照各个湿地的生态区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性,《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将湿地分为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省级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进行管理。截止2015年,我省有大山包、拉市海、碧塔海和纳帕海等4处国际重要湿地,滇池、抚仙湖、异龙湖、洱海、程海、泸沽湖、会泽黑颈鹤栖息区等7处国家重要湿地。2015年认定了沾益海峰、腾冲北海、丽江老君山九十九龙潭、丘北普者黑、洱源茈碧湖、洱源西湖、剑川剑湖等第一批7处省级重要湿地,并经省人民政府公布。目前,第二批省级重要湿地已完成湿地资源外业调查评估工作和部分认定成果编制,启动了第三批省级重要湿地认定。
为推进一般湿地认定工作,2016年6月,省林业厅下发了《28365365.com关于加快推进湿地认定工作的通知》,对一般湿地认定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目前,昆明市已出台了一般湿地认定地方规范,《昆明市湿地认定办法》已起草完成并上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其他州市的一般湿地认定工作也在有序准备中。
在重要湿地的基础上,通过全面开展一般湿地认定,构建完善的湿地分级保护管理体系,并将更多有价值的湿地纳入《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的法律保护范围,建立湿地管控长效机制,用制度保护湿地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