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版 】 发布时间:2017-06-23 点击次数: 次
2017年6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农业部、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了《关于下达2017年退耕还林还草年度任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下达我省2017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任务230万亩,其中还林190万亩,还草40万亩。
根据《通知》要求,从今年起,将经国务院批准调整为非基本农田的25度以上基本农田坡耕地纳入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范围,各地可在不突破本省各地类退耕控制规模的前提下,统筹安排本年度建设任务,优先安排基础工作扎实、前期任务落实好的地方,并向贫困地区、革命老区、边境地区倾斜,有条件的地方优先集中连片安排。将退耕还林种苗造林费的补助标准从每亩300元提高到400元。同时各地要严格资金管理用途、定期报告工作进度,抓紧上报陡坡耕地梯田、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以及严重污染耕地退耕还林还草需求,对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反馈国家有关部门。
省林业厅将按照国家要求,会同省级相关部门尽快分解下达2017年退耕还林还草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