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版 】 发布时间:2015-05-21 点击次数: 次
近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关于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建设任务的批复》精神,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联合发文《关于下达2015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任务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联合下达了2015年度全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计划任务。2015年度全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计划任务包括基本口粮田建设、农村能源建设、后续产业发展和补植补造等四个项目,涉及全省16个州市、117个县(市、区)。
《通知》要求,2015年是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程实施最后一年,各地要根据摸底排查结果,按照分类、分区施策的原则,建设任务要重点安排困难退耕农户,集中力量,有针对性地解决困难退耕农户的长远生计问题,提高建设项目中退耕农户的受益面。《通知》同时强调,各地要严格按照《云南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要切实转变重建设、轻管理的思想,引导退耕农户树立主体意识,搞好抚育管护、补植补造、森林防火等工作,切实巩固退耕还林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