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版 】 发布时间:2017-10-31 点击次数: 次
为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落实到位,驻省林业厅纪检组及时部署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各项工作,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是领会精神,压实责任。中共云南省纪委、云南省监察厅《关于加强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关于建立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的通知》下发后,驻省林业厅纪检组迅速组织全组进行认真学习,吃透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制定下发了以执行政治纪律情况、责任压实情况、政策执行情况、工作效能情况、项目资金监督管理使用情况、脱贫实效情况等6个方面为重点的《加强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同时,省林业厅党组专题研究了林业领域脱贫攻坚工作,调整充实了扶贫办工作人员,并将脱贫攻坚纪律作风纳入全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
二是聚焦主业,强化督查。针对省林业厅挂钩扶贫点多,林业扶贫资金量大、覆盖面广的实际,驻省林业厅纪检组采取交叉检查、重点抽查、实地检查、督促整改等方式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组织省林业厅机关纪委和相关处室人员组成检查组深入砚山县维摩乡,采取查阅台账、入户调查、座谈交流等方式,对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及林业扶贫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实地检查,梳理出了"挂包帮""转走访"、林业生态保护脱贫项目实施、林业扶贫资金拨付及使用、驻村扶贫工作队工作等4个方面存在的13个问题,现正督促整改中。
三是紧盯问题,严格执纪。驻省林业厅纪检组以及时发现问题为目标,充分发挥驻优势和"探头"作用,组织省林业厅各业务处室进行自检自查,开展了林业领域脱贫攻坚专项督查,并将督查中发现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中,3个州市及9个县市存在统筹组织、进度安排、推进实施等方面不到位、不落实的问题及时报告省纪委。
四是成果运用,务求实效。驻省林业厅纪检组始终以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中出现的问题为导向,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议,形成《关于对砚山县林业脱贫攻坚工作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的情况报告》报省林业厅党组,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同时,要求各业务处室根据加强脱贫攻坚工作有关要求,加强各自职责范围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跟踪监管,定期排查问题线索,及时汇总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