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版 】 发布时间:2013-11-29 点击次数: 次
根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为了将国家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摸清基层单位实际情况,为下一年度的项目申报提供依据,以及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厅稽查办于2013年2月22日-3月10日对丽江市、保山市、红河州部分8个县2个州级国营林场的2010-2012年国家石油价格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稽查。本次共检查资金6396.87万元。